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
1 总则
1.0.1
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(以下简称“施工企业”)的质量管理工作,规范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行为,促进施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
本规范适用于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。
1.0.3
本规范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标准,也是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、检查和评价的依据。
1.0.4
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,除执行本规范外,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。
2 术语
2.0.1 质量管理活动quality management action 为完成质量管理要求而实施的行动。
2.0.2 质量管理制度quality management statute 按某些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、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。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、方法、职责。质量管理制度一般应形成文件。需要时,质量管理制度可由更加详细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。
2.0.3 质量信息quality information 反映施工质量和质量活动过程的记录。
2.0.4 质量管理创新quality management innovation 在原有质量管理基础上,为提高质量管理效率、降低质量管理成本而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、活动、方法的革新。
2.0.5 施工质量检查quality inspection 施工企业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、评定活动。
3 质量管理基本要求
3.1 一般规定
3.1.1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质量管理需要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。
3.1.2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。
3.1.3施工企业应检查、分析、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。
3.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
3.2.1施工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。质量方针应与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针相适应,体现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宗旨和方向。包括:1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.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交工后,认真服务于发包方和社会,增强其满意程度,树立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;3追求质量管理改进,提高质量管理水平。3.2.2施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方针进行定期评审并作必要的修订。
3.2.3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,明确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水平。
3.2.4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。
3.3 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
3.3.1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。策划的内容应包括:1质量管理活动、相互关系及活动顺序;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;3质量管理制度;4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。
3.3.2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确定质量管理内容。
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内容一般包括:
1、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;
2、组织机构和职责;
3、从略资源管理;
4、施工机具管理;
5、投标及合同管理;
6、建筑材料、构配件和设备管理;
7、分包管理;
8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;
9、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;
10、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;
11、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;
12、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。
3.3.3施工企业应建立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:
1、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;
2、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;
3、质量管理制度;
4、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;
5、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。
3.4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
3.4.1施工企业应确定并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人员、技术、资金、设备等资源。
3.4.2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,确保质量管理制度有效执行。
3.4.3施工企业应评审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。
3.5 文件管理
3.5.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文件管理制度,明确文件管理的范围、职责、流程和方法。
3.5.2施工企业的文件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文件在发布之前经过批准;
2、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审,必要时进行个性并重新批准发布;
3、明确并及时获得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规范;
4、及时获取所需文件的适用版本;
5、文件的内容清晰明确;
6、确保各岗位员工明确其活动所依据的文件;
7、及时将作废文件撤出使用场所或加以标识。
3.5.3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记录管理制度,明确记录的管理职责,规定记录填写、标识、收集、保管、检索、保存期限和处置等要求。对存档记录的管理应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4 组织机构和职责
4.1 一般规定
4.1.1施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,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,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。
4.2 组织机构
4.2.1
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的需要,明确管理层次,设置相应的部门和岗位。
4.2.2
施工企业应在各管理层次中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部门或岗位,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。
4.3 职责和权限
4.3.1
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:
1、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;
2、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;
3、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;
4、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;
5、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;
6、标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。
4.3.2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级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,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。
4.3.3施工企业应规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,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。
4.3.4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组织机构的变化和职责的调整,并对相关的文件进行更改。
5 人力资源管理
5.1一般规定
5.1.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。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满足质量管理需要。
5.1.2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长远目标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。
5.2 人力资源配置
5.1.1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,包括:1专业技能;2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;3能力;4工作经历。5.1.2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.项目经理、施工质量检查人员、特种作业人员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持证上岗。
5.1.3
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,规定考核的内容、标准、方式、频度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。